中新網柳州9月23日電 (鐘欣)廣西柳州市城中法院23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當眾持刀行凶案,被害人楊某與被告人鄧某系同事關係,兩人均系柳州市某報社記者。被告人鄧某因不滿楊某追求自己愛戀的女子,在辦公室當眾持刀將楊某砍成重傷。
  據檢方指控,被告人鄧某因愛戀李某,不滿被害人楊某追求李某,遂心生憤恨,產生了殺害楊某以泄憤,並寫了一份名為“告別”的遺書。2013年12月17日早上,鄧某在超市購買菜刀,並帶回辦公室。
  當日下午,鄧某看見楊某進入辦公室後,持刀朝正在伏案辦公的楊某頭部、頸部連砍數刀。周圍人見狀後欲制止未果,楊某趁機跑出辦公室,鄧某追上後又猛砍其頭部和頸部。隨後警方趕至現場將鄧某抓獲歸案。經鑒定,被害人楊某被砍成重傷。
  當日的庭審上,鄧某承認自己傷人的事實,當庭表示歉意。其稱自己主觀意願並非故意殺人,也未構成被害人死亡。在案發後,自己坐在辦公室等侯警方,應屬自首。在檢方調查環節,一直配合相關部門的取證,請求法院寬大處理。
  本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代理律師指出,被告人在公眾場合持刀殺人,手段殘忍惡劣,請求法院判處被告人鄧某無期徒刑。
  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鄧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當眾持刀行凶,致1人重傷,建議判處被告人13年以上,1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此案當日並未當庭宣判,主審法官宣佈休庭,擇日宣判。 (完)  (原標題:廣西柳州開審記者傷害同事案 辦公室里被砍重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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